第七期
(总第三十三期)
信息动态
区招标办成功举办自行招标(采购)工作培训会
8月28日,全区自行招标(采购)培训会议在区招投标中心举办。此次培训是区招标办贯彻落实舟普政办[2007]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单位自行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搞好这次培训,办领导十分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业务骨干就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明确,把本次培训的重点放在操作实务上。为确保学习效果,办领导还亲自参与了讲课。
区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乡镇(街道)、国有企业及国资控股企业等近70个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与会人员重点进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操作与实务、自行采购的操作与实务、招投标的监督与管理等课程的学习。
通过这次培训,将进一步规范全区自行招标(采购)工作,有利于促进各区属单位形成“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效益提高”的自行招标(采购)工作局面。
(综合科)
六横镇从四方面入手切实抓好招投标工作
六横镇从四方面着手切实抓好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以来已累计完成招标项目95只,合同成交额达到1821.8万元, 增加收入155.6万元,节约资金167.3万元.其中:完成建筑类项目标56只,成交额992.8万元,节约资金151.3万元;完成公共资产、资源等出租类标20只,成交额729.3万元,增加收入155.6万元;完成物资采购类17只,成交额99.7万元,节约资金16万元。
一是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到在制度上保障招投标工作。继续完善《六横镇招投标实施办法》、货物采购、公有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等一系列管理操作制度,重点抓好《六横镇招投标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六横镇村(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量增加审批程序、工程建设完工财务审批和结算程序以及因情况特殊不进入招投标中心而自行实施项目的审批程序,工程量增加部分超过中标价的10%和不进入招投标中心而自行实施的项目必须按制度规定逐级申报和审批,工程建设完工后必须按制度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否则不准付款,拒绝入帐,切实做到在制度上保障招投标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切实抓好《招投标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加强检查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该报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故意隐瞒不报、擅自决定,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机制更趋规范,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日常每个招标项目的开标过程中,都确保镇纪委有人到场监督。遇到大的招投标项目,还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加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以强化对招投标行为的全程监管。同时,在监督体制方面,由纪委牵头,招投标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审计站等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对招投标工作实行全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招投标工作广为人知。乡镇招投标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广大渔农民、群众和某些干部对其认识不够,理解不足。特别是在虾塘、柑桔、房屋等集体资产资源出租中,有些要承租的渔农民因习惯过去由村里用抽签办法或村领导作主决定承租人,而经过公开招投标后租金大幅度提高,其接受不了,导致对干部和招投标工作不满;有些村、单位干部过去对工程项目建设可以擅自作主,现在要经过招投标操作,对招投标工作产生微词,心存芥蒂。为此,今年我们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六横信息》编制相关资料等,多途径、多层次地宣传招投标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使干部、群众逐步认识到招投标中心的成立和建设,是一项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民本工程;是一项树立政府形象,遏制基层腐败的廉政工程;是一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阳光工程。
四是严格履行程序,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1、把握好招标申请环节,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招标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及时予以说明,对情况特殊的招标项目马上呈报给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2、把握好招标公告和报名环节。招标公告一般在有线电视、街道醒目处、政务、村务公开栏内以及利用广播等媒体予以公告,尽量扩大公告覆盖面。报名时加强资格审查,办妥必要的手续。3、把握好标前会议环节。标前会议实际具有预备会议的功能,把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所有的疑问解答都在标前会议完成。4、把握好开标会议环节,认真组建评标小组,严格按开标程序操作,按评标办法实施评标。5、及时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发布中标通知书。
(六横镇招投标中心)
简讯一则
※ 9月3日下午,鲁家峙岛合作开发项目在区招投标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31.9亿元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预计未来六年内,鲁家峙岛将被开发建设成为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环境优美、配套齐全,并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和新型生态商住社区。
(综合科)
业务园地
政府采购的形式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二种: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集中采购中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又分为: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分散采购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又可分:委托代理采购与自行依法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