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扣分公示
普陀区招投标机构职能
1、具体制订或参与制订、审定各交易规则及招投标实施细则。 2、负责对区招投标中心的监督.并对下属各交易中心进行测评考核监督。依法建立和
管理区招投标评审专家库。 3、依法对招投标管理活动实施监督、调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纠正招
投标各项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调解招投标管理活动中的有关争议事项 4、对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的自行招投标项目进行指导、监督。 5、对涉及招投标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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